2019年アジア国際合唱コンクール&平和友好芸術祭・審査員


2019亚洲国际合唱比赛(东京)暨和平友好艺术节

 

 

【活动目的】

为了促进国与国之间的民间文化交流,弘扬和平友好精神,增进地区间的理解,同时为合唱音乐爱好者提供交流的平台。

 

一、活动概要

日期:2019年8月13日(星期二)

地点:日本东京都江东区龟户文化中心

主办:“2019亚洲国际合唱比赛”实行委员会

协办:日中友好协会、日中平和观光株式会社

后援:中国驻日大使馆(申请中)

 

二、活动流程

1.  报名(4月15日截止)

2.  报名资料审核

3.  对报名资料合格的团体发给邀请函

4.  各团确定参赛参演曲目(5月30日以前)之后不可更改

5.  各团在出发地办理来日签证手续(6月30日以前)

6.  报到(东京,8月11日)

7.  出场顺序抽签、赛前排练、大师班及友好交流晚餐会(8月12日)

8.  彩排(8月13日上午)、比赛(8月13日下午)

9.  演出及颁奖仪式(8月13日晚)

10. 日本境内旅游、回国

 

三、日程安排(可能微调)

日期

上午

下午

晚上

8月11日

星期日

13:00-17:00   报到

地址:东京都江东区龟户2丁目19-1   

8月12日

星期一

13:00-18:00

赛前抽签、排练及大师班

交流活动及晚餐会

8月13日

星期二

9:00-12:00

彩排或比赛

13:00-18:00

比赛

19:30-22:00

艺术节演出及颁奖

8月14-

星期三

日本境内旅游、回国

四、分组设置

1. 比赛分为业余组和专业组两大类,每一类里面分为

幼儿组(平均年龄不满8岁)

童声组(平均年龄不满13岁)

青少组(平均年龄在13岁-18岁之间)

成年组(平均年龄18岁以上)

其他(以上群组之外的团队)

2. 演唱形式有童声合唱、男声合唱、女声合唱、混声合唱、其他。

3. 艺术节交流演出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等,表现形式不限。

 

五、参赛要求

1.合唱团人员国籍、年龄、性别、人数不限。

2.要求两声部以上。

3.语言、唱法不限,鼓励演唱不同语种的原文作品。

4.每团需演唱2首曲目,2首总计用时限8分钟以内。

5.钢琴之外的伴奏乐器请自备,不可用CD伴奏。

 

六、评审

1. 评审小组由至少5名国际评委组成,评委的打分不可争议。

2. 评分按以下两项指标进行:

(1) 技术分(音准、音质)

(2) 艺术分(表现技巧/可观赏性、整体艺术表现)

3. 合唱团的最终成绩为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4. 如果合唱团超时,得分将被扣减。

5. 弄虚作假或不遵守比赛规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七、报名方法

1.填写报名表(请向组委会索要)

2.在4月15日之前,将下列资料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组委会专用邮箱tkichoir@gmail.com。

(1)报名表及JPG或BMP格式的清晰照片。

(2)电子版乐谱(五线谱、简谱均可)。

(3)任意一首歌曲的完整演唱视频或网络链接。

3.资料审查合格后(邮件通知)请在4月20日之前,将参赛费统一交至组委会指定的账户,参赛费用不可退回。

4.申请资料不全、或不能及时支付参赛费用者,视为放弃参赛。

5.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6.组委会有权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信息。

 

八、参赛费用(计价单位均为人民币)

1. 报名费:

   不满20人的团体,每团1800元;20人以上50人以内的团体,每人90元;50人以上团体,每人60元。

2. 报名费内容包括:

   场地租赁费、乐器租赁费、设备使用费、评审费、资料印刷费、证书奖品费、大师班授课费等。

3. 友好交流自助晚餐会:

   12岁以上及成人300元/人,不满12岁儿童150元/人。

4. 参加艺术节交流演出的费用与合唱比赛费用相同。

 

九、咨询联系

邮箱:tkichoir@gmail.com

电话:稲葉080-3243-7521(日本)

         正木136-6513-5432(中国)

 

十、声明

1. 本次活动由2019亚洲国际合唱比赛组委会负责赛事具体的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全权负责对各轮比赛、颁奖音乐会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电视电台播映、网络传播以及比赛相关音像制品的制作、出版和发行,所有因活动而产生的音像制品及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就此组委会不再向选手另付报酬。

2. 安全保险:组委会郑重建议参加团队自行或通过旅行社购买相应人身及财产损害保险,组委会对活动期间发生的下列意外均不承担责任:

①  参加团队或个人任何的人身、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害。

②  参加团队或个人造成他团或他人任何人身、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害。

③ 团队或个人的陪同人员自身或造成他人,任何人身、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害。

3. 如发生本章程中没有规定的问题,最终解决将以组委会意见为准。

4. 任何与本次比赛有关的法律事宜须适用中国法律、日本法律,并由事件、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

5. 若有任何争议,中文版章程将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比赛组织委员会对本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

6. 凡申请报名的团队或个人在参加报名表中签名后,即视为同意本章程中所有内容并承诺遵行。

友好,和平,交流,歌声,

2019,相会在东京!